崇善刑辩思考|涉黑恶案的刑辩律师在法庭辩论中一定要提前准备好辩护意见的重点内容
时间:2020-06-08 作者:贾慧平律师 访问量:
崇善刑辩思考|涉黑恶案的刑辩律师在法庭辩论中一定要提前准备好辩护意见的重点内容
——贾慧平律师

        不管是普通刑案还是涉黑恶案,刑辩律师的法庭辩论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刑辩律师必须要高度重视。
        一般涉黑恶案的法庭审理到了法庭辩论阶段之时,可以说是到了“强弩之末”。连续多天的开庭,不管是法官还是检察官抑或是刑辩律师都非常疲惫,尤其是对于刑辩律师而言。在涉黑恶案件中,由于刑事辩护全覆盖,参与辩护的律师人数多,法庭小,刑辩律师们只能坐在没有靠背的塑料板凳上,同时也没有写字的桌子,这就是刑辩律师在参与涉黑恶案件的当庭辩护之时经常遇到的真实现状。
        笔者一直坚持认为,不管是普通刑案还是涉黑恶案件,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绝对是核心工作,刑辩律师对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的“三性”进行质证之时,基本上把辩护意见向法庭陈述清楚了。到了法庭辩论阶段,笔者认为,刑辩律师在当庭发表辩护意见之时,应当言简意赅,高度总结概括案件的事实,对当事人的定罪与量刑发表辩护意见。刑辩律师一定不能一字不落的宣读辩护意见,哪怕是读下辩护意见的题目也比一字不落的宣读辩护意见的效果要好。
        在撰写的辩护意见之前,笔者都会以撰写学术论文内容提要的格式来撰写辩护意见的重点内容,之后才是内容庞杂的辩护意见。笔者认为,这样做,不仅方便法官以及那些对涉黑恶案件具有最后决定权的领导快速知道你的辩护意见和理由,同时也会促使刑辩律师更为精准的归纳和总结辩护意见中的重点内容。
        刑辩律师务必要提前准备好辩护意见的重点内容,功课要做好,务必要用最短的时间把想要表达的辩护意见向法庭讲出来,当然,一定要做到脱稿辩护。
        刑辩律师应当考虑到各种意外,尤其是工作电脑出现意外的情况,最好的做法是把辩护意见的重点内容打印出来或用手机拍照,当然用笔写出来也不错,“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刑辩律师一旦用笔将辩护意见的重点内容写出来,不仅加深记忆,而且会对案件的辩护意见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同时也使得脱稿辩护变得更加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