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申诉状是否应当对原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进行质证  
时间:2022-12-13 作者:贾慧平 访问量:

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申诉状是否应对原审法院判决所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进行质证?答案如何?不同的当事人家属以及辩护律师的答案是不同的。如何撰写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申诉状,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的章法,并没有硬性规定如何去写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申诉状。

 

一般而言,申诉人只要指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之所在就足矣,如将刑事诉讼法第253条以及最高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57条的规定落实在申诉状中就是比较务实的一种方法。由此可见,这个问题并不是没有答案,而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该规定完美地细化落实在申诉状中,因此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有很多种,有的认为,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申诉状没有必要对原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进行质证,只要指出不服原审法院判决所认定的哪些案件事实并写明申诉观点即可;有的认为,有组织罪犯罪案件的申诉状不仅要将原审法院判决所认定的案件事实不清或错误的部分写出来,还须对原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逐一进行质证,否则,单凭申诉观点根本不足以将原审法院裁判所存在的问题讲清楚,启动重新审判程序,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庞杂,如此撰写申诉状必然要浪费刑辩律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笔者认为,经总结笔者撰写的几十篇的有组织犯罪案件申诉状的心得体会,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申诉状必须对原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进行质证,尤其是那些对于定性至关重要的证据、原审法院片面摘录的证据、内容相互矛盾的证据,这项工作是必须做的。须知,任何法院的裁判文书的核心均是证据,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证据不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如何证实相关案件事实,更如何从案件事实定义到有组织犯罪案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因此,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申诉状对此类证据的质证就显得尤为重要。随之产生的问题是,如果这样撰写申诉状,如何对庞杂天量的证据进行质证,既要顾及申诉状的简明扼要,又要顾及对相关证据的质证的技巧,这需要刑辩律师在撰写申诉状的过程中深入思考。

 

当然,如果刑辩律师按照如此方式来撰写申诉状,必将耗费刑辩律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首先是阅卷的时间,其次是对证据的质证思考。笔者认为,在刑辩律师接受有组织犯罪案件当事人家属的委托来撰写申诉状之时,就必须要和当事人家属讲清楚,撰写这样的申诉状将耗费刑辩律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要留下必备的阅卷时间,当事人家属也将支付一定数量的代书费用,当然这一切工作均须求得当事人家属的理解和信任。

——贾慧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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