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犯罪辩护三百问(10)  
时间:2022-12-13 作者:贾慧平 访问量:

10,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情节严重指的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94条规定,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判断,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情节是否严重,涉及到对当事人的正确量刑,辩护律师在办理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被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之时,此为辩护的重点。

 

根据2000125日发布实施的《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跨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二)包庇、纵容境外黑社会组织在境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三)多次实施包庇、纵容行为的;(四)致使某一区域或者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遭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别严重破坏的;(五)致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逃匿,或者致使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查禁工作严重受阻的;(六)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由此可见,包庇、纵容的情节是否严重需要考察被其包庇、纵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具体情况如何,除了其中第四种情况比较难以用证据证实外,其他的情况比较容易证实,当然也成为辩护律师进行有效辩护的突破口。对于该“情节严重”的事实,需要辩护律师在办理相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之时严格考察关联的有组织犯罪案件是否存在以上五种情况。存在的问题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非并案审理,这就需要辩护律师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调取相关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裁判文书以及相关证据来严格审查以上相关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