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犯罪辩护三百问(32)
时间:2023-02-27 作者:贾慧平 访问量:

        32、对于恶势力组织犯罪中罪责严重的主犯,可以判处重刑或者死刑吗?

        根据2019年2月28 日发布实施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对于恶势力组织犯罪中罪责严重的主犯,依法可以判处重刑或死刑,此外还应当充分利用资格刑、财产刑等法律手段全方位从严惩处,可以依法禁止其从事相关职业。由此可见,国家对恶势力组织犯罪中罪责严重的主犯,完全可以判处重刑或者死刑,并不受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影响。

        根据2019年2月28日发布实施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第8项明确规定: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但也包括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主要以暴力、威胁为手段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恶势力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由此可见,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罪责严重的犯罪类型基本集中在故意伤害(致死)罪、聚众斗殴罪、贩卖毒品罪、制造毒品罪、抢劫罪等案件中,也就是讲,恶势力组织犯罪的罪责严重的主犯并非因其被定性为恶势力组织犯罪而被判处重刑或者死刑,最根本的原因是其实施了基础重罪不得被从轻处罚所致。
——贾慧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