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犯罪辩护三百问(89)
时间:2023-03-27 作者:贾慧平 访问量:
公安部发布的跨境裸聊敲诈典型案例一
2023-03-24 09:26·贾慧平律师
        安徽阜阳赖某华等人跨境裸聊敲诈案 
        2022年5月,安徽阜阳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长期盘踞境外从事跨境裸聊敲诈勒索的有组织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60余名,破获刑事案件310余起。 
        经查,犯罪嫌疑人赖某华等人在缅北地区设立窝点,以高薪工作为由,引诱数十名境内公民偷渡前往,随后通过殴打、拘禁等暴力手段进行非法控制,有组织地针对境内公民实施裸聊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与境内“引流”团队合作,在各类交友软件上以“招嫖”“网恋”“裸聊”等信息引诱受害人添加犯罪嫌疑人QQ好友,诱骗受害人通过链接或二维码下载安装带有木马病毒的APP软件,窃取受害人手机通讯录等信息,并通过QQ视频通话截取、录制受害人不雅视频,以向通讯录亲友发送不雅视频为由进行威胁、恐吓,反复索要“视频删除费”“保密费”,逼迫部分受害人向亲友、小额贷款公司借贷,甚至裹挟受害人共同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该团伙在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目前,该案检察机关已依法提起公诉,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该案的发生地点具有一定代表性——缅北,这里是针对中国人网络犯罪最为猖獗的地理区域,以网络犯罪与人体器官买卖臭名远扬。笔者在对该案研究后认为,该案信息量非常巨大,涉及到太多的刑法以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法律问题:第一个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问题;第二个是非法拘禁罪的问题;第三个问题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网络色情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般会涉及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等;第四个是“引流”问题,即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如DNS劫持;第五个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问题;第六个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问题;第七个是套路贷问题;第八个是敲诈勒索罪的问题;第九个是该案系以有组织犯罪的形式实施,涉及到司法认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的问题。 
        何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根据刑法第318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何为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何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根据刑法287条之一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本案涉及到的“在各类交友软件上以“招嫖”“网恋”“裸聊”等信息引诱受害人添加犯罪嫌疑人QQ好友”等行为。 
        何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刑法第286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本案涉及该问题,如本案所谓的“引流”以及“通过链接或二维码下载安装带有木马病毒的APP软件”等问题。 
        何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如本案涉及到的以窃取受害人手机通讯录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何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根据刑法第28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何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根据刑法第28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本案涉及的“窃取受害人手机通讯录”的问题。 
        何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根据刑法第285条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何为套路贷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套路贷指的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本案涉及该问题。 
        何为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涉及该问题。 
        此案涉及到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均需要刑辩律师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所发布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