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善刑辩思考13
时间:2019-03-07 作者:贾慧平律师 访问量:
崇善刑辩思考|昨天下午,约见一合同诈骗罪案的当事人家属,当事人一审被认定有罪,夫妻双双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家属拿出某律师撰写的上诉状和二审辩护词,阅后,心情沉重。以专业刑辩律师的角度来看,此辩护方案重大错误,如照此律师所撰写的上诉状及二审辩护词,二审必维持。此案系一经济纠纷,目前尚有辩护空间,改判无罪尚有可能,但一审认定有罪,木已成舟,改判无罪谈何容易!感叹,如本非刑辩律师,对刑辩无敏锐感觉,没有无罪思维,最好还是让位于刑辩律师来做,否则,无异于谋财害命。当然,当事人非要坚持让你辩护,则是例外。随着执业经验的积累与阅历的积淀,对于死刑辩护也顾忌越多,已然不是二十年前年轻时的心态。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死刑案件都是高收费,利益诱人,但生命可贵,蝼蚁尚惜一死,何况人乎?可见死刑案件的确忽悠不得!寄语那些年轻律师,对死刑辩护须慎之又慎!——贾慧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