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善刑辩思考14
时间:2019-03-07 作者:贾慧平律师 访问量:
崇善刑辩思考|是不是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恶势力犯罪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家属聘请外省的刑辩律师给共同犯罪案件中处于关键重要地位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辩护逐渐成为常态,其中的原因真的是因为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吗?一般而言,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基本实行异地审判,如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跨省审理;如具有省内重大影响的,跨地市审理;如具有县市内影响的,跨县市审理。就当前全国的状态而言,在侦查机关侦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的阶段,侦查机关均步调一致违法,限制律师的会见成为常态(山西陈鸿志案,吉林李刚案等等),甚至有的地方,相关案件移送到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那些定位于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亦步亦趋,违法限制律师会见,违法限制律师阅卷(昨晚约见的一山西朔州涉黑案)。如当事人家属聘请的是本省律师之时,这些律师往往噤若寒蝉,不敢去相关部门反映,投诉,控告,如此,当事人的人权根本得不到保障,律师的会见阅卷等辩护权被肆意侵犯。目前,就互联网的发声可见,大部分律师选择的是沉默,逃避。此时,外省律师的介入便成为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唯一选择,尤其是北上广深的敢于抗争的刑辩律师们更是优中之选。我们当反思的是,本省律师为何不敢抗争反而是噤若寒蝉?我们党和政府所强调的法治精神又在何方?某些司法机关执法违法的行为为何大行其道?更应当进一步思考的是,在如此限制律师辩护权之下,所侦办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质量能得到保证不?——贾慧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