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善刑辩思考|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当事人家属的“跑关系”意识要不得
时间:2019-08-05 作者:贾慧平律师 访问量:
崇善刑辩思考|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当事人家属的“跑关系”意识要不得!
——贾慧平律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些民营企业家被作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当事人或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本人在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一些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民营企业家尚抱着“跑关系”之念,寄希望于“跑关系”来求得案件的解决,直到一审法院庭审完毕后还抱有此念。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极端错误的。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伞破网”已成燎原之势,在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所在地的那些有权力的党政干部再也没有胆量滥用权力来关照此类案件,因为这种行为完全可以被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当事人的保护伞,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当事人诸多的昔日朋友也因利害关系而退避三舍。
        笔者本人在之前曾撰写过文章,再三强调,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当事人一定要聘请尽职尽责的刑辩专业律师,如果是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组织领导者,一定要聘请外省的刑辩律师来参加,一定要坚持事实和证据进行有理有据的辩护,不回避,不歪曲,不拔高,正视问题,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抗争!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那些个民营企业家的家属一定要认清形势,千万不要再寄希望于“跑关系”了,既害人又害己,最重要的是将会失去最有利的法律救济时机,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