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善刑辩思考|《白毛女》故事中的黄世仁构成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还是构成了恶势力团伙犯罪?
时间:2019-08-27 作者:贾慧平律师 访问量:
崇善刑辩思考|就事论事,《白毛女》故事中的黄世仁构成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还是构成了恶势力团伙犯罪?
——贾慧平律师

      《白毛女》的故事深深影响着五零后、六零后、七零后三代人的思想,故事宣讲的精神也潜意识地决定着他们在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立场和思考方式。笔者出生于七十年代初,无疑,《白毛女》的故事在笔者的内心里也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前不久,笔者还专门观看了创作于五十年代的电影《白毛女》,深入思考黑恶势力这一丑恶的社会现象。
        就事论事,在当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回过头来,用现代人的眼光来考察,黄世仁的行为是属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还是恶势力团伙犯罪?不能忘记历史,忘记历史即意味着背叛,黄世仁的故事值得我们深思。
        杨白劳是黄世仁的长工,给黄世仁辛勤劳作为生。黄世仁放高利贷,杨白劳向黄世仁借高利贷,利滚利,杨白劳债台高筑。腊月底,黄世仁向杨白劳逼债,并威胁,若还不起债务即以喜儿抵债。杨白劳被逼无奈,只能以喜儿抵债。北风呼啸的一天晚上,杨白劳绝望之下喝卤水自杀,后喜儿被黄世仁霸占强奸,喜儿不堪折磨,逃出黄府。这个故事和我们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所出现的某些暴力讨债行为何其相似!
        就事论事,以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考察,黄世仁的行为显然不具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其行为无疑属于恶势力团伙犯罪,黄世仁和其管家,帮凶狗腿子即是恶势力犯罪团伙,应当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黄世仁放高利贷并暴力讨债,逼迫杨白劳以喜儿抵债,逼死债务人杨白劳,黄世仁的行为无疑是套路贷的一种,当以敲诈勒索罪论处,逼死人命,属于从重情节;霸占强奸喜儿,当以强奸罪论处。《白毛女》故事最后的结果是无恶不作的黄世仁被判处死刑执行枪毙。
        就事论事,以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规定来考察,黄世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其应当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其行为无疑没有达到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度。从反面考察,杨白劳向黄世仁所借的高利贷,并非全部不受法律保护,超出法定最高利率的利息当然不受法律保护,但杨白劳向黄世仁所借的本金还是要偿还的。
        黄世仁的故事告诉那些放高利贷的人们,不要视法律为无物,一定要依法维权,“不要看你今天闹得欢,小心日后拉清单”,恻隐之心要有,秋后要算的账还是要考虑的,必须要给“老赖”留活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给“老赖”留活路就是给自己留后路。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管历史如何变迁,时代如何发展,劝告那些放高利贷的“为富不仁”者,做人还是应当“宅心仁厚”些,催债还是应当收敛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