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东东被控运输毒品罪一案今日继续开庭审理
时间:2019-01-08 作者:贾慧平-刑事申冤 访问量:
刑事申冤,案例为王;有罪求情,无罪申冤。

本网贾慧平律师今日在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庭审,为被告人王东东被控运输毒品罪一案出庭做无罪辩护。
本次开庭距离上次2018年8月9日开庭已5月有余,本次开庭系第四次开庭。第一次是在2018年7月4日;第二次是在2018年7月11日至12日;第三次开庭是在2018年8月9日。在之前的三次出庭辩护过程中,本辩护人均为被告人王东东做无罪辩护。本次开庭,本网贾慧平律师亦将本着证据裁判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的原则,为被告人王东东做无罪辩护。
被告人王东东于2016年9月30日因运输毒品罪被绵阳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绵阳市看守所羁押。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本案被告人王东东受被告人乔录寿雇佣,明知被告人乔录寿购买毒品仍然为其驾驶车辆运输毒品(从四川运输毒品回山西),被告人王东东在逃跑过程中被警方枪击受伤。
被告人王东东辩解:其不是受被告人乔录寿雇佣驾驶车辆来四川购买毒品,其主观上并不明知被告人乔录寿来四川系购买毒品;关于其被警察用枪击伤的经过,警察向法庭未能如实提供证言,其要求警察出庭作证并申请法庭调取其当晚被枪击伤之时的执法记录仪内容,对其所受枪伤进行司法鉴定;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对其使用谩骂、侮辱、引诱等方式逼迫其主观明知毒品进行运输的案件事实。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高度重视,此前均认真仔细开庭审理,本辩护人予以高度认可。
此次开庭,本辩护人希望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对被告人王东东作出无罪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