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东东被控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决十三年!
时间:2019-01-08 作者:贾慧平-刑事申冤 访问量:
刑事申冤,案例为王;有罪求情,无罪申冤。

被告人王东东被控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决十三年!
被告人王东东被控运输毒品罪案,今日在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落下帷幕。
审判长宣布,被告人王东东被控运输毒品罪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此案第一被告人刘刚被判死刑,第二被告人乔录寿被判死刑,第三被告人冯艳明被判死缓。一个案件,三个死刑。被告人王东东当庭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决定上诉。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本网贾慧平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暂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