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阳光将照耀着江西高院的法庭——上诉人万振扬等三人被控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案系列观察之一
时间:2018-07-20 作者:贾慧平律师 访问量:
刑事案件案例为王;有罪求情无罪申冤       
 

法治的阳光将照耀着江西高院的法庭!

    ——上诉人万振扬等三人被控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案系列观察之一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上诉人万振扬等三人被控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案,2018年7月1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本案的第四次庭前会议,专门就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以及侦查人员出庭的问题举行会议,被告人万振扬、焦建军、江木才及其辩护律师鲁鹏、王思鲁、陈光武、贾慧平律师均出席了法庭。此前,该院于2018年1月16日、2018年4月10日、2018年5月16日先后已举行三次庭前会议。
       本网律师贾慧平作为上诉人万振扬的辩护律师出席法庭举行的四次庭前会议并就本案的程序问题,尤其是申请调取新的证据、通知证人到庭、通知侦查人员到庭、举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等问题发表了重要意见。
       本次庭前会议,本网贾慧平律师发表了八点意见,申请法庭对本案三名上诉人在庭前会议之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建议法庭能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对本案作出无罪裁决。
       本网贾慧平律师从业24年来,这是第一个召开庭前会议达四次的案件。此案外,其他法院所举行的庭前会议大多数为走过场的庭前会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举行的四次庭前会议均脚踏实地,严格贯彻了庭审实质化的原则。该案合议庭最后决定,通知本案六名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在法庭上当庭播放侦查机关的同步录音录像等。庭前会议上,合议庭对本案的各个程序问题均提出了自己独立的意见,不附和出庭检察员的意见,彰显了独立审判的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应当强烈点赞!值得期待的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曾华、李方平、石青所组成的合议庭以及葛院长领导下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定具有大格局、大魄力,敢于纠正冤假错案。

       本网贾慧平律师为上诉人万振扬进行辩护的四年来,经过认真阅卷以及参加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长达四天的开庭,可以判断的是,本案侦查程序严重违法,侦查人员先后二十次在看守所讯问上诉人万振扬,但却没有相应的《讯问笔录》以及同步录音录像。本案疑点重重,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发回重审阶段,没有认定南昌市检察院起诉指控的江西省陶瓷进出口公司340万元的行贿案件事实,此为最重大的一笔受贿案件,为此,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提出抗诉。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认定江西省陶瓷进出口公司的行贿的案件事实可见,本案所指控的其余六起案件事实均存在着证据严重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重大问题。
       上诉人万振扬在侦查阶段曾供述16起受贿案件事实,之后变为13起受贿案件事实,之后,公诉机关起诉指控6起受贿案件事实,上诉人万振扬被控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案在发回重审后,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又追加起诉了1起受贿罪案事实,成为7起受贿案件事实,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之判决未认定江西省陶瓷进出口公司的行贿罪事实,从7起受贿案件事实又变回了6起受贿案件事实,由此可见,本案迷雾重重,定罪证据存在重大问题。
       本网贾慧平律师担任上诉人万振扬的辩护律师已经四年之久,从2014年7月,上诉人万振扬的一审有罪判决作出之后,先后经过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发还重审,与江木才、焦建军案件的合并审理,此次为二审。
       上诉人万振扬在2012年4月28日因涉嫌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案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至今已6年之久,先后被羁押至江西省安义看守所、江西省余干看守所、江西省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预估,上诉人万振扬等三人被控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案将于2018年8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审,期待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为当事人洗清冤屈!法治的阳光将照耀着江西高院的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