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耳!——论如何撰写优秀的刑事申诉状
时间:2018-11-13 作者:贾慧平律师 访问量:
刑事申冤,案例为王;有罪求情,无罪申冤!
         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耳!
             ——论如何撰写优秀的刑事申诉状

                     贾慧平律师
       刑事申诉状是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法律文书,刑事申诉状的水平高低一定程度上决定者审判监督程序是否能提起。如何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容易被检察官、法官高度认同并采纳的刑事申诉状,需要刑事申冤律师们深入思考。一篇优秀的刑事申诉状,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局限于各种条件,如刑事申诉案件必定要受到阅卷与会见条件的限制,有一定水平的代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律师未必能撰写出一篇在事实与法律方面具备说服力强大的刑事申诉状。本文是笔者在从事了24年执业律师生涯中的一些经验总结,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点点帮助。

       笔者认为,刑事申诉状的产生,是刑事案件申诉的需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申诉是规定在审判监督程序之中。一份优秀的刑事申诉状的内容应当满足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可以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五条硬性规定:(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笔者认为,除此之外,代理律师更应当重视刑事政策,目前党和国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该政策必定涉及到民营企业家的刑事申诉案件,代理律师在撰写刑事申诉状就必须将这些刑事政策纳入到视野之内。由此得出的结论便是,代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律师在撰写刑事申诉状之时,必须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和刑事政策烂熟于心,将刑事诉讼所规定的可以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五项基本要求以化骨绵掌的方式无形地融合刑事申诉状之中,这样的刑事申诉状无疑最成功的。
        一、刑事申诉状撰写一般而言比较容易,但凭据一篇刑事申诉状就启动刑事再审程序将是天大的笑话,刑事再审的启动将异常艰难。目前,虽然最高法院以及最高检察院颁布了一系列新的高度重视对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复查的司法解释,但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尚需一段时间。由笔者近期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代理的肖家光被控故意伤害罪案的申诉、广西区高院代理的农某某被控间谍罪案的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代理的高海东被控故意伤害罪案的申诉便可看出,此意见并非空穴来风,一方面局限于人为阻挠;另一方面,新证据的确难于发现。
       二、何为刑事申诉状中的新证据以及对新证据的理解。
       对于新证据的观点,笔者认为,新证据可以是案卷中公诉机关曾作为证据举证但未被原审法官采纳并写入判决书的证据,也可以是案件一审、二审、再审结束后当事人家属或辩护律师新收集的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新证据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首要原因。新证据如何取得,对于第一种情况,需要代理律师的深入仔细阅卷去挖掘;第二种新证据,需要代理律师去发现和寻找,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寻找突破口,因此,对于新证据的分析,其重要性当然是首屈一指的。新证据的取得问题,大可不必拘泥于程序,只要可以证明原审被告人无罪、罪轻,偷窃而来也无妨。
       如何对待足以启动再审程序的新证据,笔者认为,由提起申诉的当事人一方来承担是不妥当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中,证实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在检察院,当事人不得自证其罪。公诉机关只要所举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且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当事人即无罪,但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当事人无罪证据的举证责任由当事人来承担,往往与刑事案件的举证原则是冲突的,但是,作为申诉案件的代理律师收集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新证据同样是责无旁贷的。
       三、刑事申诉状是刑事申诉代理律师文字功夫的最集中体现,来不得半点吹嘘。刑事律师的主战场在法庭,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但,一个成功的刑事律师,其文字功夫更为重要,尤其是代理刑事申诉案件方面。
       在代理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根本没有展现刑事律师口若悬河的才华的舞台,只是一个冷冰冰的接待窗口,只是一个无需你多讲话的地方,只要填表即可走人。万事开头难,当然,刑事申诉状撰写的是否成功便是开启刑事案件再审的当头第一炮!刑事申诉状是展现刑事代理律师的文字功底的重要舞台,这就需要刑事申冤律师有“于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耳”的文字气势。单刀直入,切忌九曲回肠,不知所云,更需要的是虎头豹尾,猪肚是要不得的。刑事申诉状一般而言不需要纠结于无关大局的细节,需要关注的是影响原审被告人无罪及罪轻的关节。
       四、刑事申诉状的撰写,应当将一审、二审、再审的裁判文书深入研究,找出原审各级法官为何这样裁判而不是那样裁判的思维逻辑脉络,全盘把握,不能偏废。
       当前中国司法改革初见成效,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中的说理部分逐步得到增强,因此,刑事申冤律师在撰写刑事申诉状之时,务必将原审的所有裁判文书大起底,研究一审法官对待起诉书的意见,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本人的辩护意见,是采纳还是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是什么?二审法官如何对待当事人的上诉意见,出庭检察员的意见,上诉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代理刑事申诉的律师应当也必须找出一审与二审裁判文书的实质性区别,之后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刑事申诉状。
       对于已经过刑事再审的申诉案件,代理律师更应当注意,作出再审裁判的法官与作出一审、二审裁判文书的法官的思维逻辑路径的实质性区别。刑事申诉代理律师如果发现不了原审各级法官裁判的思维逻辑路径,不能不说是失败的;如果在没有整理出原审各级法官裁判的思维逻辑路径的前提下便草草动手撰写刑事申诉状,无疑是谋财害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在刑事申诉状的撰写上同样适合。
       在此大家高度注意的是,上诉过程中,上诉法官发回重审的意见至关重要。刑事申诉的代理律师务必要亲自阅卷,在上级法官发回重审的法律文书中找到蛛丝马迹。司法实践中,在上级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裁判文书上记载——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发回重审,但代理律师必须绞尽脑汁去推测,到底是那个案件事实不清了?那个证据不足了?那个法律适用错误了?这些均无法在上级法院的裁判文书上找到答案,这就需要代理律师具备丰富的辩护经验。从本质上讲,刑事申诉代理律师在撰写优秀的刑事申诉状的过程其实就是在琢磨一审、二审、再审法官的裁判思维逻辑路径的过程。
       笔者在办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审被告人万振扬被控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过程中便有幸遇到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相关裁判文书,对于笔者成功为原审被告人万振扬辩护受益匪浅。如笔者在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审被告人高海东被控故意伤害致死罪一案,笔者也有幸发现该案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裁判文书,这些裁判文书对于原审被告人高海东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撤销死刑立即执行而后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无期徒刑也是居功至伟。当然这些蛛丝马迹的发现,均需要代理律师不辞辛劳的认真工作,具备丰富的辩护经验才可捕捉到的微量信息,但代理律师必须采用巨化的思维来看待这些蛛丝马迹。
       五、刑事申诉状的撰写,应当将所有证据进行客观的仔细认真的分析,作出公允的判断,尤其是要注意没有被原审各级法官所采纳的足以证实原审被告人无罪、罪轻的相关证据。
       代理刑事申诉的代理律师在撰写刑事申诉状之时,切忌单个跳舞。在撰写刑事申诉状之时,必须要有针对性地对原审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证据根据证据性质一一列出,作为靶子进行批驳,当然批驳最好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不能异想天开的进行批驳。刑事律师要经常要有意识的培养言出法随、言之有据、言之成理的思维习惯,这是刑事律师基本的职业素养。
       一篇优秀的刑事申诉状,应当视为一位经验丰富战功卓著的统军老元戎的排兵布阵。一份优秀的刑事申诉状,是一位刑事申诉代理律师综合素养的展现,撰写优秀的刑事申诉状的难度,丝毫不差于办理同类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难度,当然在收费上也应当得到价值的体现。撰写优秀的刑事申诉状的收费与办理该类刑事案件稍有区别,但不会太大。只有那些深深地被冤错案件折磨的当事人才能体会到这一点,刑事申冤律师撰写成功的刑事申诉状毕竟写出了他(她)们的心声,代理律师与当事人的思想共鸣往往更为重要。
       六、刑事申诉状的撰写一定要以疑罪从无的精神来统领。
       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原则是基本精神。一名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在撰写刑事申诉状之时,往往会根据自己的经验,运用经验法则与逻辑法则对原审各级法院所做出的裁判文书进行批驳。当对于不同性质的刑事案件,刑事申诉状的撰写方法也不一样。刑事案件好对被告人定罪的灵魂必定是疑罪从无的精神,当然刑事申冤律师在撰写刑事申诉状之时,必须以疑罪从无统领自己的思维,将疑罪从无的精神内化为刑事申诉状中流淌的文字。
       七、刑事申诉状的撰写,可引用最高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同类案件的裁判文书中的判词及案例作为佐证。

       目前,我们处于大数据时代,网络无处不在,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网为法律人的学习提供了取之不竭的重要资源。法律人的学习必须是也应当是案例的不断学习。虽然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最高法院所公布的裁判文书可以给我们处理同类刑事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物。一篇优秀的刑事申诉状可以适当引用最高法院在作出裁判文书时的精彩的对事实、证据和法律的判词,必要时,代理律师也可将该裁判文书作为辅助资料作为附录以并作为刑事申诉状的组成部分向检察院和法院提交。
       八、刑事申诉状的生命在于鲜活不是枯槁,原因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
       一篇优秀的刑事申诉状,你能感受出字里行间流动着的生命之音。万物相同。一篇优秀的刑事申诉状,已然将大量庞杂的证据、不同的法官思维融合在一起的,如北方人所吃拉面的醒面一般。
       综上所述,一篇优秀的刑事申诉状并不是寥寥草草可以对待的,一篇优秀的刑事申诉状往往成为刑事申诉案件的“滑铁卢”,一篇优秀的刑事申诉状往往可以抵得上雄兵百万!